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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支持促进民营企业

  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18日在蓟州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知

  尊敬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情况作出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结合“大部制”和“检察官办案组”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把“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在检察工作环节落到实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受理涉企刑事案件36件57人,其中,批准逮捕10件19人,提起公诉26件38人

  一、以转变执法理念为先导,着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从大局出发,秉持“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维护和营造企业家健康发展良好环境的十条举措》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促进“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得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切入点与着力点,努力营造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制度缺陷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总结发案规律,加强研判分析,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三)认真落实新司法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因执法办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如在办理天津某食品有限公司逃税案过程中,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充分考虑该公司系蓟州区招商引资项目,年均纳税额高达百万余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且该公司总经理经传唤主动投案,积极全额补缴并交纳罚款,后续经营过程中主动辞退原主管会计,健全财务制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未再次出现逃税等情节。我院依法对该公司及其总经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将该公司逃税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有效保护企业正常发展,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以打击犯罪为重心,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加强检察监督,有效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利、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吴某甲、吴某乙二人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吴某甲、吴某乙二人以庄大人多、帮助协调关系、平息事端为由向天津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索要20万元,并强行要求该公司使用其指定的人员、工具。该公司负责人为能顺利施工被迫同意分批给付后,吴某甲、吴某乙二人又通过拦车、堵道等方式迫使该公司负责人给付钱财。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犯罪,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甲、吴某乙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不断加强各类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以及侦查人员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纠正一起。2018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对涉企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立案决定1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干预企业家自主经营活动的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帮助涉案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及时告知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

  (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治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官商勾结垄断经营以及故意损害企业家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依法打击组织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非法活动等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2018年以来,共办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1人;办理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2件2人;办理组织传销等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115件201人。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为我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以服务发展为核心,建立对民营企业个性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增强“产业第一”意识,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持续发力,帮助民营企业预防和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一)加强与区工商联工作对接。2018年12月,与区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工商联领导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关于检察机关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建议。今年5月,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工商联领导和多名民营企业家前往区人民法院旁听涉企污染环境案庭审,并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进行座谈。双方表示要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互动,提高时效,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形成对非公企业的个性化服务体系。

  (二)深入企业开展调研。2018年以来,我院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佳菲(天津)运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北方热力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18次,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状况,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今年8月,9名院领导分别带领工作人员,先后前往天津蓟州区世纪泰和医院、天津瑞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开展司法服务调研30余次,详细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目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并对企业提出的法律疑问现场予以解答和回应。今年10月底,我院制定并向全区民营企业发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调查问卷150余份,了解我区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规避经营风险的能力。目前我院已收回问卷80余份,正在认真梳理反馈的问题,对于管辖范围内能够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对于不属于我院管辖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努力争取各方重视和支持,共同保护、促进我区民营企业发展。

  (三)积极开展检务公开和普法宣传。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2018年以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848条,公开法律文书2187份,重要案件信息84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企业法治护航机制。结合所办理的典型案件,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巡回展览、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特别是根据人大代表意见组织编写《检察官以案说法》,先后向企业发放1000余册,帮助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促进企业及从业人员做到既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

  四、以专项报告为契机,不断推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面上水平

  2018年以来,我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事,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检察官对民营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办理案件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部分检察人员践行新的司法理念不够大胆,在办案中重打击、轻保护,体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方面做的还不够;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还不够创新,服务形式不够多样,精准服务水平不高,企业家感受不够明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细化实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举措,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搭建与区工商联沟通联系平台。深化与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在落实蓟州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准确掌握企业家的司法需求,及时给企业家提供更加精准的法治产品。二是充分运用涉企不捕不诉及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增加涉企不捕不诉及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听证次数,扩大听证规模,邀请更多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院听证,让基层群众充分参与司法实践,扩大法律宣传效果。三是探索建立对民营企业“菜单式”服务体系。在前期问卷调查基础上,继续深入企业开展定向调研,了解和掌握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掌握行业发展司法需求,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服务“菜单”,为推动我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铺路搭桥。四是尝试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帮扶困难村”共促行动。将帮扶困难村与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结合,以帮扶尤古庄镇南杨庄村建设党群服务中心为契机,从我区民营企业处购买党群服务中心配套办公家具,以实际行动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五是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加大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更好地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开展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成高水平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创建美好蓟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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