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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 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市委、区委、市院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目标,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忠诚、全面、忠实、坚定、文明、廉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强化服务大局政治自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蓟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有效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得到区领导批示肯定。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主动深入区林业局、交通局公路工程处、集美家具有限公司等单位走访调研10余次,掌握最新司法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注重沟通协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与周边检察机关开展检务交流合作,不断细化实化服务发展的工作举措,着力推动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发展协同联动机制,在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二)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425人,提起公诉1029人,涉案资金59684万元。主动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虚报冒领、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等犯罪,结合办案提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的检察建议。落实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制,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帮扶攻坚行动和入村入户走访慰问,选派干警驻村精准扶贫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有力帮助落实市院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1项措施,深化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加大对污染大气、水源、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8件20人,提起公诉2063人。提前介入李洋等13人环境污染案,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为区委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促进生态环境快速得到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民生检察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从严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依法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纠纷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快速办理20名农民工讨薪讨债申请支持起诉案件,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5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资金20.6万元,在此基础上,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充分体现法治文明和司法人文关怀。

  二、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紧密围绕平安蓟州、法治蓟州建设,以人民群众新时代平安需求为导向,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24件538人,提起公诉1012件1349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件6人,提起公诉1件8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换届保障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保障基层换届顺利进行。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与区监委加强办案衔接配合,对采取留置措施人员,依法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坚持快捕快诉,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07人,提起公诉560人。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禁毒禁赌、涉爆涉枪、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共促成刑事和解案件64件。建成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构建信访与“网、电、视频”相融合的群众诉求新渠道;深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值班律师制度等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做好全国“两会”、中非峰会达沃斯论坛、“进博会”、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点敏感时期检察环节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全年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88件,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编发《基层群众法治教育手册》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手册》,持续开展“法律六进”、综治集中宣传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法治蓟州建设。落实年度刑事犯罪情况报告制度,综合分析犯罪状况,为党委政府提供治理决策参考。主动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延伸司法保护触角,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统一集中办理,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团区委组织爱心企业、司法社工开展关护帮教活动,与司法局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共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35次,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三、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建立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会签《关于加强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规范司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54件92人。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等问题,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6份,监督立案20件23人,改变案件定性38件9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进一步完善量刑建议内部评议机制,切实提高量刑建议的规范性和精准度,共制发量刑建议1337份。准确把握监督平衡点,综合判断原案法律适用,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检察,坚持日常检察和专项检察相结合,切实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在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深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认真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检察,共批准逮捕监外缓刑再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9件9人。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办理案件6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0件,提出的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被采纳47人次。积极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共核查纠正11名罪犯。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积极推动与法院建立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执行信息共享机制。

  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31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20件,向行政和司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6份,对于促成双方和解的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充分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案件线索22件,立案审查1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与林业部门会签《关于在林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加强协作的意见》,与环保、地矿、国土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共同促进美丽蓟州建设。组织京津冀相邻检察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不断凝聚公益保护工作共识,进一步深化沟通配合,更好地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区域协作。

  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高检院和市院有关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蹄疾步稳落实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市院修订完善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办案权力清单,从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制定《案件承办确定暂行办法(试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案件分配、检察官联席会议等一批配套性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保障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定期通报领导干部办案数,探索领导干部带头跨部门办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兼顾办案数量、办案难易程度、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效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认真抓好相关改革意见落实,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积极响应市院深化检察改革号召,在探索试行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组织召开京津冀周边相邻院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研讨会,为深化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全面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390件411人。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47件1051人,数量位居全市前列。与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关于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区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移送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形成反腐合力,共移送案件线索19条。

  (三)不断健全完善检察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检察改革要求,坚持通过强化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的规定》,充分发挥检委会议事决策、宏观指导和业务监督作用。共召开检委会会议19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专项业务审议30项,工作经验材料被市院采用推广,并得到市院宫鸣检察长肯定批示。进一步更新执法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检察业务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利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不断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监管,强化日常统计信息审核,形成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管理,有力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共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程序性信息2192条,公开法律文书1000件,在各类网站、媒体等刊发宣传稿件1680篇,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大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按照五个过硬”标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新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政治建警,与北京平谷区院、河北兴隆县院联合组成青年宣讲团,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举办重温入党誓言、宪法宣誓、专题讲座、答题竞赛,组织观看爱国题材电影、大型纪录片、历史图片展等活动,激发干警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提升年”活动。以支部党建活动室为载体,不断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工作做法先后在全区和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推动会上交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谬误。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级“签字背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彻底肃清黄兴国、武长顺、王文等恶劣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上率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制定《干警重要事项报告管理规定》,完善干警廉政档案,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治庸治懒治无为。重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把严管队伍要求落到实处。

  着力强化业务素质建设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实行院科两级领导干部工作述职记实登记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专项培训,共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专题网络教学、业务竞赛活动等117场次,重点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强化实战实训,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举办公诉人论辩赛,联合开展公诉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升公诉人业务实战水平。强化素能培养,成立检委会专业研究小组、案例研究中心,举办第三届检察论坛,充分利用检答网开展互助交流,全面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制定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规范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辞职辞退等相关工作。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38个市、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四)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监督下开展,在监督中再上新水平。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根据安排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民政协报告重大检察工作情况。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视察、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指导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组织编发《检察官以案说法》宣传册20000余册,赠送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发有关部门、各镇乡街及中小学校,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定期征求干警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经费支出形成常态。积极配合市院党组开展政治巡视,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任务。市院党组巡视组认为我院党组班子团结凝聚有力,干警积极努力进取,发展态势整体向上向好。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与进步,这是区委、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院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实化;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三是一些改革措施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特别是司法责任制还应进一步深化;四是科技强检步伐仍需加快,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还不够,检察干警主动运用科技的意识还不强;五是对照“五个过硬”重要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的后续培养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创建美好蓟州的深化之年。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二字”检察工作总要求和创建美好蓟州奋斗目标,以“六个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以“一五三”思路深化检察改革,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上来,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要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自觉以大局为重,确保中央、市委、高检院、区委和市院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院落地生根。

  二要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创新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检务合作效果。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促进“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三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工作。坚决防范和打击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干部队伍纯洁可靠。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要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强化刑事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五要着力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规范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完善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任务。

  六要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强检察文化基础性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检察业务交流,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不断开创新时代蓟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十二字”检察工作总要求2018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各级检察机关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为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再出发明确了发展方向、指明了发展路径。

  2、“六个履职”:2018年6月8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在《检察日报》上发表《以“六个履职”书写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答卷》的署名文章,提出:“天津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十二字”要求,坚持忠诚、全面、忠实、坚定、文明、廉洁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交一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满意答卷。”为天津检察机关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用力方向。

  3、“一五三”思路:2018年8月13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在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要明确“一五三”的工作思路,即: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一个统领”,始终保持检察改革正确方向;逐步完善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五项机制”,切实提高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着力构筑案件管理、理论指导、检察技术“三大支撑”,推动提升检察改革整体效能,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4、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2018年10月26日,我院正式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络大厅,统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事项。

  5、“捕诉合一”是相对捕诉分立而言的,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其实质是检察机关内部职权的重新组合,目的是建立起一种由起诉统帅侦查,侦查服务于起诉的新型办案机制。建立捕诉合一制度可以提高起诉调控、引导侦查的能力,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效率、明确责任,有利于发挥现行主检察官制度的优势,使现行刑事追诉机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最终为建立审判中立、控辩平衡的诉讼构造奠定基础。

  6、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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