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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推进检察改革、提高执法公信力

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17日在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振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推进检察改革、提高执法公信力情况作出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改革任务,推动检察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以员额制改革为重点,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努力,已经顺利完成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干警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升。

   (一)坚持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有效激发队伍潜能。一是择优选任员额制检察官。突出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办案能力和职业操守,规定申请入额的检察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任助理检察员三年以上,并实行违纪违法行为“一票否决”。按照侦监、公诉、职侦、监所等岗位足额配备,案管、研究室等岗位从严掌握,综合行政岗位不配备员额的原则,采取“以案件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的方式,配置员额检察官41名,入额比例25%。全院干警对首次入额结果表示认可和信服。二是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坚持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积极开展谈心谈话,通过沟通交流,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得失。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如期完成员额检察官按期晋升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级评定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到实处。三是健全检察职业保障体系。积极配合市、区编办摸清编制底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前期调研和清查,确保人财物市级统管工作平稳推进。今年5月,我院已纳入全市工资统发,工资结构改革已经完成,实现了“三类人员、两种待遇”。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形成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保障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重点培养青年干警通过岗前培训、拜师认徒、业务轮训和岗位练兵等方式,给青年干警引路子、压担子,预留充分的员额比例,为其成长成才搭建平台,保留空间三是突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的严格落实,促进了检察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员额制检察官中先后涌现出了全市先进检察干警、最美女检察官等一批优秀代表。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一是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及时将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办、队伍建设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汇报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职责。在区“人代会”期间,派出干警列席各代表团审议检察工作报告,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询问和要求,指定专人建立台账,限时办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开放意识。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载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专题汇报侦查监督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情况。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审议结果,虚心接受、用心整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二、以落实办案责任制为中心,积极构建和完善司法责任体系

坚持能办案、办好案、多办案的标准,依法授权,强化监督,确保检察官公正行使职权。

   (一)建立新型执法办案组织,明确权力清单。一是组建新型办案组织。按照不同案件类型,明确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的设置原则,采取固定配备、随案配备辅助人员的模式,建立检察官办案组。二是明确检察官职责权限。采取逐项列举方式,按照侦监、公诉、职侦等业务条线,梳理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的权力边界与岗位职责,确保司法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实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案件讨论的范围,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不批捕、不起诉、撤诉、抗诉、重大涉检信访等情形,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二)推行入额领导直接办案,发挥示范作用。一是规定领导干部办案范围。主要是: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重要的法律监督事项及其他需要领导干部办理的案件。二是规定领导干部亲自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必须以亲自阅卷、提讯、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制作审查报告、出席法庭等亲历性方式办理案件,同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三是规定领导干部办案数量。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每年办理案件应分别达到检察官平均办案数的5%、30%、50%。截止今年9月,我院20名入额领导干部共直接办理案件245件,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搭建立体监督制约格局,落实司法责任。一是建立业绩考评工作机制。坚持案件量化和任务量化评价相结合,建立以检察官司法档案为基础,以业务工作、司法技能、作风操守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实现考评结果与员额退出的有效衔接。二是健全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司法责任的范围与划分,建立负面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检察官惩戒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线索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及处理结果管理,对违反职责行为及时追究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三是加强执法办案全程管理。以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为原则,以随机分案、业务指导、质量评查、规范检查等方式为支撑,积极探索新型办案模式下的监督制约格局。

 三、以突出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牢牢抓住改革机遇,统筹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等各项改革,积极构建检察工作新格局。

   (一)协调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确定专门检察官负责速裁案件,通过制定证据指引和精简法律文书等方式,推动轻罪案件办理全程提速。2016年以来,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646件679人,在全市检察系统交流经验做法。二是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认罪认罚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通过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起诉,提高了办案效率。自今年4月试点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83件320人,适用率达37%。三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严格落实权利告知和听取意见制度,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了解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的性质,以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全方位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二)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一是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对不批捕、不起诉及其他重大信访隐患案件,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并依照风险级别制定、落实预警方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发生二是完善内部联动机制。构建案件承办部门和控申部门联合接访、联合答复的矛盾化解机制,把首办责任制、释法说理、综合施策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2016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311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62件。三是完善外部协作机制。积极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时沟通联系,推动建立定期通报案件信息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我院连续十年保持涉检非正常进京访为零记录。

(三)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突出蓟州检察特色,依托多媒体等现代工具,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完成“六位一体”检务公开格局。2016年以来,我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中国优秀政法网站”、“全国百佳优秀检察门户网站”。二是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坚持开门听意见、开门办检察,健全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深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全面实现检务公开制度化、机制化。三是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借助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2016年以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262件,公开法律文书1622件,在各类媒体网站刊发宣传稿件1939篇,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四、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回顾过去一年多的工作,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遵循改革、适应改革、推动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逐步显现。

   (一)检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一批功底好、素质高的业务骨干被选入员额,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41名入额检察官投身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大幅提高,司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明显增强,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2016年10月至今,公诉部门入额检察官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46件966人,平均办案期限缩短15天,办案效率显著提高。

   (二)检察业务取得新成效。2016年以来,共批准逮捕658件830人,提起公诉1514件1986人;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3件26人,其中大案16件17人,要案5件5人,大要案率达到91%,在全市率先完成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务犯罪查办和公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2件;对16名监外执行罪犯依法予以收监,监所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 

   (三)队伍执法公信力实现新提高。坚持把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避免冤假错案等损害执法公信力的因素发生。检察工作多次受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越来越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项改革任务渐次展开,一些改革措施还有待通过实践操作加以检验,改革效果还需通过深化运行得以显现。二是改革已步入攻坚克难阶段,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多,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全面推进改革。干警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检察队伍的后续培养任重道远。四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建设起步较晚、成果还不够显著,通过智慧检务促进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要以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主动征求意见,认真梳理汇总,积极整改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聚焦重点、勇于创新,不断深化改革,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全力落实改革任务要求。加快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检察人员业绩评价等配套制度,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和检察官惩戒制度,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检察官岗位数量和管理幅度需要,不断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推进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案件零突破。

    第二,要不断强化业务管理监督。突出检察委员会对业务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强对重大业务部署、重点案件、重要文件的审议,统一执法尺度,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留痕,促进管理监督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第三,要全面加快科技强检步伐。重点建设司法办案、决策支持、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公开等五大平台,实现检察工作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证据,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为办案人员收集、审查、运用、判断证据提供明晰、可行的参考。建立远程办案诉讼系统,加快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司法办案的能力、质量和效益。

    第四,要着力提升检察改革成效。围绕中央改革政策和市院改革举措,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系统性培训,确保全院干警吃透改革精神、紧跟改革步伐。院党组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主动承担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对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重要问题亲自协调,引导干警更加自觉拥护和参与改革,调动干警推进改革的积极性,提升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面推进检察改革,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凝聚改革正能量,提升执法公信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1、检察改革四项重点任务: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2、员额制检察官:按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的比例确定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业务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3、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大的类别划分,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全市检察机关总体上控制,三类人员各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46%、15%。

4、检察职业保障体系:国家以检察官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全面落实检察官的职业权力、职业身份、职业收入等。其目的在于解决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免受外界干扰独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

5、司法责任制:主要通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划分内部司法办案权限,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负责谁决定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中央部署开展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之一,也是四项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6、检察官联席会议:主要采取部门负责人自行召集或检察官提请部门负责人召集两种启动形式,组织本部门所有检察官,必要时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其他院检察官,共同开展个案讨论,组织类罪研商或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的一种选择性咨询程序。

7、领导干部直接办案:领导干部依据法定职权,以承办人身份,通过亲自阅卷、讯问(询问)诉讼参与人、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制作审查报告、对案件作出决定、出席法庭、制作和签发法律文书等亲历性方式直接办理案件。

8、刑事案件速裁:对危险驾驶等11种犯罪以及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的,经当庭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当庭宣判。

    9、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在实体上依法从宽,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的制度。

 10、“六位一体”宣传格局: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以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今日头条、企鹅号、蓟州报为主的“六位一体”检察宣传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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