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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6日在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振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是蓟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也是蓟县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五年。五年来,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全县人民的支持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发展的“同城化”优势,与周边基层检察院签署《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多次深入蓟县新城及重大项目实地调研,出台《检察机关服务新城建设实施方案》等14项服务措施,依法查办新城建设过程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1226人,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研究并依法区分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抽逃资金等罪与非罪的界限,规范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主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在依法保护公有制经济的同时,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依法保障民计民生。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批捕、起诉5664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密切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依法斩断跨区域非法捕鸟产业链,有力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积极服务水源保护重点工程,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促进水源治理、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顺利开展。五年来,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0248人,保护了蓟县的青山绿水。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旅店,主动参与禁毒、禁赌、扫黄打非等37项专项治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剖析刑事犯罪特点规律,及时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注重检察环节普法工作,及时开展法律宣传103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册,促进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联合县安监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营造企业安全生产环境。认真落实包村工作要求,主动提供司法服务,维护农村基层稳定。我院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包村工作先进集体。

  二、惩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严格执行高检院、市院的各项办案规定,从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着眼,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的原则,集中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7295人,其中大要案588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按照市院指定管辖,依法查办了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凤鸣、红桥区政协副主席杨茂顺、李可等厅局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彰显了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依法严惩渎职侵权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集中查处重点工程、重要岗位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88人,其中大要案6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0余万元。依法追究了“6·30”莱德商厦火灾事故中渎职犯罪。协同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专案组,依法查办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玩忽职守案、处长李云滥用职权、受贿案,当事人均认罪服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稳步开展重点工程预防,主动介入县医院新址、津围北二线等市、县重点工程,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临场监督,努力保障项目和资金安全。深化商业贿赂源头治理,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企业提供查询4397次。认真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剖析犯罪特点和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防控对策。在此基础上,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89次,促进了有关单位的内部预防工作。服务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协助基层乡镇开展警示教育。五年来,共开展预防讲座183次,预防咨询36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4万余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维护和谐稳定,着力推动平安蓟县建设

  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犯罪促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452571人,批准逮捕1642189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625331人,提起公诉34184869人,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依法从快批捕、起诉黑社会性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5980余万元的“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10”重大交通肇事案以及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彰显关怀促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针对贾保国杀害亲生女儿一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重打击,有力震慑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5658人、不起诉57137人。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跟踪帮教,促使23名涉案学生考入理想大学。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92场,受教育学生7万余人,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我院被共青团中央、高检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化解矛盾促和谐。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做法,全力配合信访部门做好“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73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应对预案,排除风险隐患。充分运用科技多媒体、远程视频接访等现代化手段,逐步完善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机制,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我院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四、强化诉讼监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0件,依法追捕89人、追诉漏罪漏犯5870人、改变案件定性5274人,决定不批捕302448人、不起诉23735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提高量刑建议规范化程度,共发出量刑建议书4850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督纠正了候子明被诬告强奸、刘金田被错定故意杀人等冤假错案,维护了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五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7件,对裁判正确的93件案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权威。特别是与法院密切配合,查办了我县首例虚假诉讼案件,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稳步推进新增监督职能,加强对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的案件,经法院再审,改变原判决9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被法院采纳。在全市率先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经验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刑事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10名罪犯依法予以收监,确保了判决的严肃执行。依法监督纠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起错误判决,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5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缓刑犯又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512人。坚持维护监管秩序与保障人权并重,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依法予以监督纠正,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促进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五、加强业务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基础工作,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努力营造科学高效的检务环境。

  ——不断强化检察委员会工作。严格落实《检委会工作规则》,规范议题范围和工作程序,先后召开检委会162次,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61件,审议专项业务工作36次,审议规范性文件23件,有效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积极借助社会资源,邀请建筑工程、保险行业专家参与案件审议,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探索研究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进一步细化定罪量刑标准,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63242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加强案件动态管理、流程监控和实时监督,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稳步推进检务公开,以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公开法律文书92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291条。畅通律师接待渠道,规范律师接待流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在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中,我院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体制,逐步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分类管理,严格选拔程序,42名优秀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被确定为员额制检察官,顺利完成首次入额工作。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458487人,位居全市前列,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六、狠抓教育管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目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积极搭建检察文化平台,采取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激励检察人员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高检院授予我院“两学一做”新媒百优荣誉称号。

  ——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检察人员九条行为禁令》等制度规范,着力打造规范型检察机关。在全市率先推行廉政督察员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督察员率先垂范、监督履职、警示提醒作用。积极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禁令的严格执行。全院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全面强化检察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青年干警比例达到49.2%,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16.7%,优化了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加强干警培养使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有为有位的工作氛围。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54篇,举办“蓟州检察论坛”,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培养了一批能办案、会调研的复合型检察人才。五年来,共荣获“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市十佳公诉人”等集体和个人奖励125项。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邀请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帮助。坚持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拓宽舆论和社会监督渠道,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完成“六位一体”宣传格局,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始终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始终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工作理念,科学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和蓟县检察工作特点,建立完善决策、管理和落实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立足长远、夯实基础,持续抓好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工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蓟县人民检察院,向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二是惩治腐败的力度、法律监督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三是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检察机关的人员结构、办案能力和科技水平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区委第一次党代会确立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而努力奋斗”的宏伟目标,市院规划了“十三五”天津检察发展纲要,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市院总体工作部署,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平安蓟州、法治蓟州、美丽蓟州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有新定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干警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有新举措。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主动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势,细化实化服务举措,着力推动落实检察机关区域发展协同联动机制。围绕区委确立的“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主题,依法严惩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举措落实,守护好天津的“大水缸”和“后花园”。

  三、惩治预防职务犯罪有新突破。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打击破坏战略实施、影响改革发展、危害政府投资、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新媒体等手段,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新成效。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形式,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有新进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合理配备员额检察官,建立员额动态管理机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充分调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稳步推进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等改革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有新成果。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开展分层分类检察素能培训,提高队伍司法办案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提高队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更加辉煌的工作业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续写蓟州检察新篇章,为建设高水平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而奋斗,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刑事诉讼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公安等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诉讼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专门监督。

  2、民事行政监督: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对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案件,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案件,民事执行活动案件进行法律监督。

  3、刑事案件速裁:对危险驾驶等11种犯罪以及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的,经当庭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当庭宣判。

  4、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在办理程序上依法从简,在实体处理上依法从宽。

  5、廉政督察员: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自身监督制约作用,形成内部监督合力,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在各部门选任1名廉政督察员,主要对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6、六位一体:蓟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以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今日头条、企鹅号、蓟州报为主的“六位一体”检察宣传工作格局。

蓟州概况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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