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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检察工作会议报告(吉树海)
时间:2015-06-29  作者:研究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2008年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吉树海

  (2008年2月2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部署2008年任务, 动员全院干警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争创先进检察院,切实把检察工作推向新水平。

  一、200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标准、高起步,坚持思想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确立了“整体工作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业务水平全县政法部门权威”的工作定位和奋斗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定位目标环环相扣,重点突出,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建设和谐蓟县、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559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87人。坚持质量为本,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认真审查复核,层层严格把关,2007年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出现无罪判决。办案中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因亲友、邻里和同学同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2007年因“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0人,占不捕总数的44%。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向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资料5000余份,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举报146件,彻底解决了2件长达8年之久的缠诉访,实现了涉检案件零越级上访和零进京上访的工作目标,在促进全县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9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 8月份完成全年办案任务,其中贪污、贿赂10万元以上大案11件1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62万元。我们的办案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得以推广。集中力量查处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窝案3个,涉案14件14人。其中有教育系统的中学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共同贪污案3件3人;有建筑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利用业务往来之机受贿案3件3人;有金融系统单位负责人、信贷员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的贿赂案8件8人。在加大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及时立案查办行贿犯罪3件3人,其中50万元以上2件2人。办案中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共决定逮捕14件14人,占立案总数的67%,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其中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长刑期达19年,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强的震慑力。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县交通局等21个单位建立“廉政共建”关系,与县供电分公司等4个单位签署预防职务犯罪会议纪要,主动介入津蓟高速延长线、环城公路等市、县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3、诉讼监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监督质量与监督能力有很大提高。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 件7人,立案5件5人;依法追加逮捕2人,其中1人为交通肇事逃逸、指使他人顶罪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4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报捕74人;依法追加起诉2 人,改变定性9件,追加漏罪9起,决定不起诉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31人;对违反管辖规定、违反程序报捕等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件。另外,我们认真负责,及时纠正一起错案,并将涉嫌诬告陷害罪、伪证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件2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件4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全县546名监外罪犯逐人核实检察,共建议治安处罚9人,收监执行1人,对 2 名监外罪犯服刑期间仍担任村支部书记的予以纠正。我院的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被高检院确定为8个全国联系点之一。加强监管活动监督,共向“两所”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38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6件,立案审查21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上级法院已发回重审6件,改变原判决3件,息诉服判30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4、服务大局工作效果明显。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制定了《关于服务和谐蓟县建设的意见》,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民生问题研讨,深入县重点工程现场参观考察,薛检的《执法为民、关注民生、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理论文章在《天津检察》、《中国检察论坛》发表,并在全县范围转发。主动介入盘山金碧、盘山文化城、北少林寺恢复重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组织人员深入有关乡镇专题调研,8条建议被县委、县政府全部采纳。密切关注库区敏感信访,认真分析动态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介入整治水库非法采砂活动,从法律的角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查处不作为,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治理超载超限工作,邀请公安、交通等部门座谈,提出意见建议,依法监督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突出作用。

  5、科技强检工作全面加强。坚持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等先进检察院,专题考察科技强检情况,学习先进经验,坚定了科技强检的信心和决心。加强硬件建设,先后投入300余万元,更新办公设施和办案车辆;建设高标准侦查指挥中心,配备现代化录音录像设备,达到全市乃至全国一流水平;建立完善信息库、审讯监控系统、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和测谎系统;购置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技术装备35台,全院电脑实现了人手一机。不断强化技能培训,广泛应用警务区、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多媒体示证,提高了突破案件、快速反应和指控犯罪的能力;信息发布系统、机要保密系统、捕诉一体化软件,为上传下达、办公办案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方式。

  6、业务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把业务建设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根本途径。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配齐了检委会委员,制定了《工作条例》,提高了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仅2007年下半年就召开检委会10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积极搭建调研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明确6名兼职人员和20名调研骨干,形成了“金字塔”型的调研网络,共在国家级、省市级刊物发表各类理论文章10篇。加强正规化分类培训,邀请高检院研究室、理论研究所、南开大学的专家教授讲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共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33期,培训干警202人次,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开展精品案件评选,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7、科学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坚持把管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蓟县人民检察院整体建设三年规划》,内容包括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检务保障等各个方面。健全干部使用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看能力、重业绩,积极稳妥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12人、任命检察员28人、晋升非领导职务20人。坚持从严要求、分层施教,召开青年干部、业务骨干座谈会,对优秀青年干部、业务骨干交叉使用、兼职使用、适度轮岗,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改革评优评先机制,创新颁奖方式,设置优秀检察官、保障服务等8个奖项,并把评选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市院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极大地激发了干警活力。

  8、队伍精神面貌明显转变。坚持以人为本,从思想政治建设入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专项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制度规定,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2007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及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健全了党总支和党支部,建立完善了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监察科,招录了检察干警13人、合同制法警6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组织爱国主义传统教育、“五一”检察官之歌音乐会、“七一”党员干部座谈会、“十一”联欢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干警积极向上的文化品位。在我们向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发放的150份问卷调查中,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全院班子团结、同志和谐、心齐气顺,呈现出了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知识结构不平衡,政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八次党代会部署、实施构建中等旅游城市“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起始年。县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了“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全县上下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扎实苦干,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县委、县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着力改善民计民生,重点抓好“十项民心工程”和“产业发展十项重点工程”。这二十项工程完全符合蓟县的实际,符合市委的要求,得到了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的充分肯定。可以说,我县的形势非常之好,但这二十项工程涉及项目若干,大量的施工队伍将集中涌入蓟县,必然对预防、反贪、渎检、社会治安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我们当前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依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社会上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也都会不同程度地反映到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任务十分繁重。所有这些,都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我们的执法理念、工作方式、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必须顺应大势,乘势而上,坚持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坚持思路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上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加快蓟县发展中实现更大的作为。

  1、侦查监督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拓宽线索发现渠道,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要加强侦查监督,既依法纠正漏罪漏犯,又依法纠正各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要继续贯彻《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的规定,坚持每案讯问和可能判处死刑案件提讯录音录像等制度,注重以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等客观性较强的证据作为定案的关键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提高批捕案件质量。要坚持和完善案件质量跟踪复查制度,充分利用捕诉衔接机制,定期追踪案件质量,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要加强对逮捕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案件的发生;对不捕案件,要监督执行机关及时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撤报案件,要跟踪了解处理情况。要继续深化不捕案件的说理工作,减少公安机关不必要的复议复核;对存疑不捕案件,要制发切实有效的补充侦查提纲,提高补查重报率;对被害人不服不捕决定可能引发上访的,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说明情况,努力减少涉检上访。

  2、公诉工作。要以提高诉讼质量为中心,以提高庭审抗辩能力和审判监督水平为重点,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要加强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审查,对无罪、罪轻和有疑点、有矛盾的证据要认真复核。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过硬、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要建立主诉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大案件督导督办制度,建立对不起诉案件、撤诉、抗诉案件逐案分析制度,继续开展法律文书评比和出庭观摩活动,提高庭后评议效果。要强化对漏罪漏犯、另案处理、非法取证、违法办案、随意改变强制措施、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的监督。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运用抗诉手段,突出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监督。要正确处理严格依法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关系。对犯罪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不大,且有认罪、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快速办理,并将其与简化审、简易程序结合起来,提高诉讼效率。要突出抓好公诉人形象工程,坚持“以赛代训”、“以案代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力争在全市优秀公诉人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3、反贪污贿赂工作。要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依法查办涉及“三农”和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经营活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教育卫生等领域中的犯罪案件。要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强化对线索审查、案件初查、立案侦查、结案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要完善职务犯罪信息库建设,强化侦查技术手段,规范侦查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要强化保密纪律教育,严格控制案件知情范围,防止跑风漏气,一旦发生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完善办案人员与司法警察的相互配合机制,认真执行保障办案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反渎职侵权工作。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适时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查处渎职犯罪和行政不作为,促进勤政建设,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了解职责范围,清楚哪些应该办还应办好,哪些是不能办、不能触摸的高压线,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意识。要加强与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介入调查制度;与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配合与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积极拓展发现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范围。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沟通,实现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之间的相互协作,形成监督合力。要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资源和环境严重破坏的渎职犯罪案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危害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渎职犯罪案件;食品药品、税收征管、社会保障、城镇建设、环境监测和商品质量检验检疫中的渎职犯罪案件;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破坏严格执法、危害司法公正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转变侦查方式,强化案件的初查、取证工作,密切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及时补充完善固定证据,努力提高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

  5、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拓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领域。要深化个案预防,协助发案单位做好案后治理,认真分析犯罪原因,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职务犯罪的重发和继发。要积极配合电力、水务系统,扎实做好“十一五”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手段,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要主动介入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对工程招投标、材料购进、资金划拨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临场监督,促进专项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要加强预防专题调研,认真总结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预防对策,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要继续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专项预防工作,针对涉农职务犯罪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大预防力度,依法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6、监所检察工作。要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交付执行的监督,建立完善呈报、审批同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要强化对监外罪犯执行情况的监督,在开展日常检察和专项检察工作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查找、分析容易出现脱管、漏管的环节和原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执行工作和监管工作的规范化。要坚持预警提示、催办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作用,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继续保持“零”超期羁押。要推行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监管情况,防止体罚虐待、滥用械具、超时劳动等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要严肃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受理罪犯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的控告、举报,提高在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线索的能力。要加强驻所检察室等级化建设,明确工作流程,狠抓规范管理,实现上档升级。

  7、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载体,依法妥善解决侵犯农民利益、危害农村稳定的信访案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初次反映阶段、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好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和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的稳定工作。对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对无理要求,要化解到位;对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要教育处置到位;对发现的冤假错案,要依法纠正到位。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领导包案、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着力解决涉检信访案件。要强化举报中心职能,注重发挥内部制约作用,实行线索归口管理,坚持分级分类评估,加强跟踪催办督办,依法开展举报初查,防止线索处理的随意性。要加强举报线索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举报数据库,强化举报网站的管理,确保网上举报安全,增强群众的信任度。要完善刑事申诉赔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领导、落实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复访、越级访以及进京访的发生。

  8、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利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广泛宣传民行检察职能,畅通申诉渠道,保持办案规模,形成有效的监督态势。要认真办理教育卫生、住房就业、收入分配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申诉案件,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违反法定程序和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集中力量办理,依法提出抗诉。要狠抓案件质量,准确把握抗诉标准,找准抗诉焦点,强化案件跟踪,不断提高再审改判率。要增强侦查意识,重点关注隐藏在虚假调解、企业破产、民事执行等案件中的职务犯罪线索,注意发现涉及伪证、合同诈骗等其他刑事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完善民行部门与自侦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索贿受贿、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强监督效果。要依法开展息诉工作,注意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主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是完成检察工作任务和实现争创先进目标的关键和根本措施。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县委和市院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实施《三年规划》为抓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通过集中学习、分期轮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抓好执法理念教育,重点学好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要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主动邀请县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辅导和蓟县发展的形势报告,培养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组织干警深入重点工程、基层乡镇、经企部门,全面了解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构建中等旅游城市中肩负的重担,不断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大兴文化育检工程,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检察官形象教育,组织礼仪培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到先进地区检察机关考察,到艰苦地区检察机关锻炼,通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干警提高生活文化情趣。要注重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大力宣传身边典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刚直不阿、秉公办案的坚韧品格,在全院形成学习典型、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抓好自身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探索“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配强人员力量,推行检务督察制度,注意关口前移,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要坚持廉洁从检,严禁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和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检察权吃、拿、卡、要、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礼品,严禁借办案之机向发案单位和基层组织推销生产资料和商品等,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违法违纪案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为干警作出表率。要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成长,积极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帮解后顾之忧。

  3、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和良好的用人氛围。要以提高干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科室、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和人人竞争、个个成才的良好氛围。要制定各类业务人员和各职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标准,明确政治、业务和能力等方面应知应会内容,作为培训、考核、晋升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广泛开展专项业务、任职资格及素质能力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法学理论、网络应用等专题讲座,改善队伍文化和专业结构。要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对外交流,注重对业务骨干和青年干部的培养,定期开展评选业务拔尖人才和办案能手等活动,做好参加全市性业务竞赛的准备,引导、带动和促进干警提高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4、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以规范工作流程为切入点,借鉴质量认证体系理论,实行动态过程控制,综合评定每一个案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补救措施,形成程序严密、运行高效的业务管理机制,使每个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要建立执法规范化机制。以完善案件督导督查、办案预警、评估考核和效能管理为重点,从保证程序公正入手,全面清理检查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内部制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责任,重点研究考核标准的科学性、考核项目的规范性、目标确定的合理性,真正把任务、责任、监督、管理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要完善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范围、处理方式和追究程序,做到承办人员、科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有效防止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依靠县委的领导和支持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积极争取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5、加强理论研究工作。要制定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成果转化,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要围绕构建中等旅游城市、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及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选课题、做文章。要充分利用机关局域网、《调研文集》、案例汇编等平台,集中交流和展示调研成果。要继续落实重点课题制,各级领导干部重在参与检察工作调研,以更好地履行领导职责;一般干警特别是青年同志重在参加检察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法学理论水平;业务部门同志重在开展检察实务研究,不断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综合部门人员重在思考和探索各项管理工作,提出真知灼见。要逐步建好图书资料室,努力为干警加强学习、进行研讨和开展调研创造更好的环境。

  6、加强基础建设。要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加强与财政、组织和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物质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全面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与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要积极开通检务网站和网上举报,加快捕诉业务、案件侦查、线索管理等业务数据库建设,将文证审查和技术检验鉴定纳入办案程序,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特别是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使用办公办案新技术、新设备,同时加强应用培训、考核和后续服务,避免因管理和使用滞后造成资源浪费。各综合职能部门也要积极主动进位,不断提高文稿起草的参与政务能力、检察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检察宣传的鼓舞发动能力和财务装备的后勤保障能力,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同志们,回首过去,收获颇丰,我们无比自豪;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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