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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6-02  作者:研究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16在蓟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8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今年,既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的发展思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顽强拼搏,创新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也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一年来,我们坚持把维护稳定做为第一责任,始终把“奥运维稳”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10526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08820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把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三类重点犯罪嫌疑人262人,起诉317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批捕13人,起诉16人,维护了经济运行安全。积极参与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干扰重点工程建设、妨害公司、企业生产管理秩序等犯罪嫌疑人批捕35人,起诉42人。积极参与于桥水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15人,维护了生态城市建设。

  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证实、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已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确保了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审查逮捕中,依法掌握逮捕条件,对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危害后果不大,或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在审查起诉中,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对危害后果不大、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轻微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年共依法妥善处理67件未成年人案件。

  积极发挥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不稳定因素分析预警机制,努力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控告申诉环节。共接待、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111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82件,转其他部门29件,群众信访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同时,结合办案,通过普法宣传、专题报告、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等形式,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发现的治安防范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书37份,督促有关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安防范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和防范犯罪的发生。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对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按照中央、市院和县委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侦查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初查职务犯罪线索3133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18人,其中贪污案34人、贿赂案1010人、挪用公款案22人、渎职侵权案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

  突出办案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认真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十万元、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 1212人;查处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案11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76.5%。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33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4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1人。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内的与商业贿赂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44人。

  深化办案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整合侦查资源,实行内合、外联,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一方面,在外部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和金融监管等部门的线索移交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了案源渠道;另一方面,在内部实现了信息、线索、查办、捕诉等环节资源优化配置及整合。同时,不断提升自侦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了突破案件和指控犯罪的能力。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严格规范了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和赃款赃物的管理,维护了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坚持规范执法,针对办案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办案流程。建立和完善了质量评估机制,对办案质量进行分析、评估、预警直至责任追究。探索和尝试了职务犯罪案件跟踪机制,办案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实行诉讼活动全程跟踪,进一步强化了自侦案件诉讼活动的配合与制约。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实现了新突破,有罪判决率为100%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廉政共建”关系,深入市、县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同步监督,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5份,提供预防咨询17次,帮助相关单位落实内控措施24项,开展警示教育10场次,直接受教育者达1100人次。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受理有关单位查询5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为工作的着眼点,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意识,完善了监督机制,强化了监督手段,提高了监督实效。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4人,要求铁路公安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11人,公安机关立案4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1人;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确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734人,保证了立案和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起诉22人;对定性不准,依法改变定性22件,依法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5起;对罪行轻微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821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4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1人,法院已改判,进一步维护了司法公正。

  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完善了超期羁押通报和预警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规范了换押手续,有效防范了各个诉讼环节的超期羁押现象;完善了职务犯罪羁押、会见、提押制度,有效消除了串供等干扰侦查的行为。全年共向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或口头纠正违法意见5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29次。不断完善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核查相结合,对全县656名监外罪犯逐人核实检查,依法监督纠正脱管、漏管问题,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愿望和期待,我们充实调整了民行检察队伍,完善了民行检察工作机制,加大了民行监督力度。认真受理、及时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对认为裁判错误的民事诉讼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立案审查20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5件,上级法院已发回重审3件,经再审,改变原判决2件,调解处理和其他处理19件。同时,认真维护法院的正确判决,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工作,使19件提出申诉的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

  过去的一年,我们瞄准“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和强化法律监督权威”的工作定位,坚持“突出重点、呈现亮点、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重点采取了以下方法措施:

  一、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实现我们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坚持从基础抓起,开展了全方位的争先创优活动。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发干劲。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注重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来;召开了青年干警、业务骨干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为实施《全面建设三年规划》夯实了思想基础;开展了全员拓展训练活动,引导干警认识自我,挖掘潜能,熔炼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团队精神;着眼新农村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培养确立了“关注民生”的执法理念;强化了检察文化建设,举办了“迎奥运、强体魄”运动会;精选古今中外的名言警句,建立了文化墙,开展了“恢复建院三十周年”的纪念活动等,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和向心力。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捐助活动中,干警自发地向绵阳市北川检察院定点捐助十万余元,展示了检察干警的高尚情操,检察机关的精神风貌和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了集中生动的体现。

  二是优化整合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依法选任检察官,统一招考、择优录用了13名检察人员。建立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择优选拔任用了1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部分人员的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了人员配置。为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管理水平,开展了上岗培训,并为每位中层干部配发了《领导学教程》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本教材,着力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艺术和思想水平。选派干警赴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挂职锻炼,为十三名青年干警确立了“师傅”,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加强了新老人员的“传、帮、带”工作,着力培养青年干警健康成长。

  三是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化管理模式。坚持以业绩论英雄,建立了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了科学的绩效管理考评机制,注重把全院干警的精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改革完善了评优评先机制,严密了评选程序,拓展了民主渠道,真正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发潜力的过程。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队伍素质、执法形象和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队伍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发生了质的改变,干警平均年龄42岁,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的80%,法学专业的占本科以上学历的60%

  二、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狠抓业务建设

  专业化既是检察业务建设的方向,也是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积极研究措施,不断加强业务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了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机制。

  一是着力打造职业化、精英化、专家型业务人才队伍。人才强检”的战略高度,把人才资源作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高度重视培养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建设。把提高干警的思想和理论水平作为提升业务素质的重中之重,切实强化了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成功举办了首届“检察论坛”,提高了干警发现、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提高队伍执法能力为主线,扎实开展了各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聘请专家授课,选派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展了公诉人与律师的论辩赛等项活动,切实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

  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业务工作机制。高效的业务工作机制是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的根本保证。在政法部门之间,我们坚持刑事诉讼原则,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加强配合、监督、制约的意见》,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检察长、法院院长分别列席审委会、检委会会议的意见》,与司法局联合制发了《加强与律师工作联系的意见》,并多次召开了不同层次的联席会议,会商执法中的相关问题,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思想,保证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我们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了《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加强联系和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走访了工商、税务、质监等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初步形成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配合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加大检察委员会对办案质量的管理力度,制定了《案件质量督查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综合分析报告工作的意见》。同时,完善了业务工作考评标准,开展了“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建立了案件质量监控和激励机制。加强了人民监督员工作,重新选任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完善了工作制度,人民监督员共对3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监督,保证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针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健全办案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明确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保障执法办案活动依法进行。

  三、以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为目标,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是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助推力。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设“起点高、设备好”的信息网络作为目标,努力推动办公、办案的网络化、信息化。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硬件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先后投入300万元,购置更新了电脑、摄像、监控、心理测试、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先进技术设备,对自侦案件信息库等重点工程实行了项目化管理,努力建立高效的信息平台。截止目前已建成了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多功能会议系统、数字化视听系统、信息发布系统。

  二是注重信息化设备向实际应用的转化。加强了机关局域网的管理和使用,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提高网络利用率,认真开展了文证审查、痕迹检验等检察技术工作,发挥科技手段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独特作用。加强了警务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促进了办案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是开通了互联网检务网站。建立了信息发布平台,开通了在线举报系统,加大了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畅通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

  四、以保证干警公正执法为宗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保证检察权的干净运行,促进干警公正执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年来,我们以保障廉洁从检、公正执法为目标,深入开展了经常性的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专题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向院党组递交了廉洁自律责任状,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责任机制。

  二是有效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制定了《检务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检务督察领导小组,加大了对遵守各项制度、遵守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措施等情况的督察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

  三是开展了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对干警执法情况进行了动态监控,对新提任的中层干部、新招录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任前、诫勉谈话,加强了对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督,有效地保证了廉洁执法、公正执法,实现了“无重大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违法违纪信访”的“三无目标”。

  五、以提升检察机关管理效能为根本,推动正规化建设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增强检察机关整体效能的根本方法。为此,我们将2008年确定为“管理年”,进一步加强了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了各项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汇集了方方面面工作制度,编印了《制度汇编》,做到了干警人手一册。加强了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出台了《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开展了“应急演练”,增强了检察机关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加强了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更新了办案车辆和办公设备,规范了财务管理和检务保障制度;完善了接待工作机制,提高了对外文化交流和工作交流水平。

  各位代表,在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必须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必须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破除固步自封的思想观念,以开放的心态“走出检察看检察,走出蓟县看蓟县,以观念的创新带动工作的创新。必须坚持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作为服务的着力点,带领全院干警参观、考察并积极参与了津蓟高速延长线,参与了盘山金碧、盘龙谷文化城等重点项目的“阳光工程”建设,切实增强了干警服务大局意识;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化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依靠人大和社会各届的监督、支持做好检察工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和先进地区相比,思想观念、执法理念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三是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围绕县委、市院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我们要按照县委和市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实践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当前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要把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引导检察人员增强攻艰克难的信心,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扎扎实实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向深入。

  二、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突出重点,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流动人口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落实。

  要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取得新成效。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和预防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

  要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把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人权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高监督质量,注重监督实效。

  要在化解社会矛盾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健全完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提高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业务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要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健全检察业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要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促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要启动专家型、复合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引进人才的有效措施,造就更多的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

  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要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检察队伍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各类、各层次人才库。要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培养干警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要培养干警主动学习、独立思考的习惯,大力营造学习理论、研究业务的浓厚氛围,努力创建学习型、知识型检察机关。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满怀豪情,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中等旅游城市、构建和谐蓟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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