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民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促成当事人当场签署和解协议,助力企业轻装前行。党组书记、检察长戴红心主持公开听证。
天津x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因客观原因未续办或新办有效许可证,仍擅自进行生产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因逾期未缴纳,后又被加处罚款。2023年7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8月,蓟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在收到天津x公司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申请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区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并前往企业生产车间,实地查看企业整改和经营状况。经核实,该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即已整改,符合减免加处罚款条件。
12月1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主要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天津x公司负责人阐述了申请减免加处罚款的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介绍了案件处理过程并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对天津x公司的整改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经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天津x公司的处理决定。
区检察院结合听证会意见,现场推动天津x公司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免除加处罚款,为企业轻装前行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