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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感谢了,感谢检察官,还是好人多啊…要不然,我们真的走投无路了。”王家奶奶激动地泣不成声,紧紧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久久没有放开。

  11月2日下午,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区妇联代表、律师代表等共5名人员受邀参加听证会。

  21岁的王某与女子刘某未婚生育一女王小红,孩子出生二个月后,女子刘某便离去杳无音讯,年幼的王小红一直跟随父亲生活。后王某与女子李某恋爱未果分手,今年7月份,王某带着7岁的女儿王小红找到前女友李某,想要与其理论二人感情问题。

  当时李某某的现男友周某某在场,怕发生打架事件,就打电话叫来了张某某帮忙。”案件承办人介绍说,“张某某在场与王某某扭打在一起,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捅伤了王某某,继续对其进行殴打,后来王某某被120急救车送到蓟州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某被故意伤害致死的过程,这个孩子一直在现场,整个事件给她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心理创伤。”蓟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孩子只能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孩子奶奶患有心脏病,长期靠吃药治疗、维持,没有劳动能力。爷爷靠打工维持生计,1800元的月收入就是这个家唯一的经济来源。”

  除此之外,王小红的曾祖父现年93岁,也与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王某某的离去,给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养活一家人的重担落在了王家爷爷身上。

  “杀害我儿子的人都没有钱,都说赔不起,这可让我们一家人以后咋办啊…我想我儿子啊,可是这孩子还小,妈走了,爹也没了,我这当奶奶的,必须把她抚养长大…”王家奶奶眼里噙满泪水。

  “这个案子,很典型,孩子的母亲失踪,父亲死亡,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使其陷入生活困难,应该予以国家司法救助。我们今天的听证会就是确定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以及探讨救助金发放后的监管问题。”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知说道。

  检察机关建议由王小红的祖父母担任其合法监护人,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捌万元,用于孩子今后的生活和学习支出,交由监护人管理,由村委会监督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全体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向王小红提供了心理治疗途径。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定期跟踪回访,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充分保障救助资金的公正透明合理使用,并定期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扶,努力帮其消除内心焦虑和心理阴影,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7岁本应是花一样的年纪,这个事情给孩子造成了很严重的阴影,我们非常愿意帮助寻找心理治疗途径,希望她能早点走出阴霾。”人大代表李红学湿润了眼眶。

  “千千万万个小家庭组成了我们这个大家庭,检察机关的做法非常好,让检察有了‘温度’,让司法更透明。”人民监督员吴成武说。

  政协委员刘桂凤说:“通过今天的公开听证会,让社会各界,包括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都能够了解国家司法救助这方面的工作,希望有需要的人员联系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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