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扫黑除恶
多重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时间:2019-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市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蓟州区检察院与区公安机关、法院、纪委监委紧密协作,围绕三年工作目标,创新和改进思路举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着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22人,其中于某某等6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以专项斗争实际需求为导向,调配3名具有相应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组建专业化办案专班,承担涉黑涉恶专案任务,对涉及软暴力、套路贷、乡霸村霸及侵害特定领域的黑恶犯罪细致划分,切实提升打击黑恶犯罪专业化水平。
  派员提前介入相关案件,并在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办公地点内“驻点”,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先后对4件案件提前介入。同时,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机制,加强补查说理,严格控制案件二次退查。对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加强类案指导,提升办案质效。
  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通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案件推进会12次,及时通报案件进展,共同研究和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其中就“打财断血”工作专题研究5次,经通力合作共查抄涉案钱款400余万、债权合计170余万、房产6套、汽车19辆。
  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联合公安机关、法院逐一核查,共同摸排“保护伞”线索,严格一案一报规定,先后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相关问题线索10条。同时,全面摸排梳理可能出现的人为“消化”案件情形,通过不捕案件补证说明、“另案处理”案件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防控廉政风险。
  深刻领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蓟州区的督导反馈意见,严格落实“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要求,重点对所办3人以上故意犯罪的刑事案件和“保护伞”“断财”为零的黑恶案件共164件,再次进行翻查起底,深挖彻查,努力收获更大战果。
  结合涉黑恶犯罪在“套路贷”、工程建设领域高发,以及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手段“复杂化”、涉足领域“金融化”等特点,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检察建议7次,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持续向好。
   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对黑恶势力有可能实施的非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等涉及资源保护领域的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决涉黑涉恶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监督尚未执行完毕的财产刑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促进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深入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涉黑恶犯罪预防宣传,拟联合团区委、教育局召开全区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防治工作座谈会,凝聚各方力量,切实防治未成年人走向歧途,帮助、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蓟州概况
影像资料
图片资料
人民检察院性质职权、职责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总体情况
院级领导
组织机构
公示公告
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查询
12309中国检察网
调查研究
扫黑除恶
天津检察服务民营企业通道
检务指南
案件通知公告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律师预约平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人民日报
检察日报

版权所有: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南环路33号 电话:022-6035903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