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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醉汉殴打拦检民警 构成袭警罪被判八个月 (天津政法报)
时间:2022-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乘车醉汉殴打拦检民警 构成袭警罪被判八个月
  作者:范文澜 耿春杰 时间:2021-10-27 阅读:27
  本报讯(记者 范文澜 通讯员 耿春杰)日前,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袭警案一审宣判,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1年8月7日晚,民警孙某、辅警马某等三人,在蓟州区某村,设点执行酒驾查处任务。20时许,民警、辅警在对一辆轿车进行拦检时,坐在该车副驾驶位置上的王某突然下车,无故将手持酒精检测仪的马某推倒在路旁的土沟内。 
  民警孙某及另一辅警二人立即对王某采取控制措施,期间,王某对民警、辅警进行拳杵、蹬踹。后经鉴定,马某构成轻微伤。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督审支队、杨津庄派出所联合取证。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将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推倒在沟里,殴打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构成袭警罪,被批准逮捕。王某酒醒后,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相关链接: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首次将暴力袭警行为单独列罪,明确细化袭警行为并分别设置法定刑,最高刑由三年变为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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