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刘某等14人应聘“电话客服”兼职,通过诈骗人员提供的话术脚本,将“客户”引流至指定的QQ群或微信群,从而为犯罪分子诈骗提供帮助。
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12月15日,蓟州区检察院就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的14名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听证人员意见。本次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人大代表等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因该14人参与犯罪时间较短、获利数额少,均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检察官拟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参与人员在了解基本案情、犯罪原因和法律依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等14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