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召开工作座谈会。
蓟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红心,区水务局局长杨宝清代表两单位签署《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确定了“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协作领域,通过建立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协作效用,加强对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杨宝清介绍了水执法领域工作的重点难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希望借助检察力量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戴红心表示,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于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在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内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服务保障蓟州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新局面。
下一步,区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将以《协作机制》为契机,不断强化共同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共同履行职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回应社会公众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的关注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