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我院首次运用互联网法庭系统进行三方远程庭审
时间:2020-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严格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做好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规定,经与法院、看守所沟通,首次运用互联网法庭系统进行三方远程庭审。

  13日下午,在检务保障部的大力配合下,我院与区法院、看守所利用互联网法庭系统以视频网络形式成功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高某某诈骗案,被告人盛某某诈骗案和孟某某寻衅滋事案,实现了庭审过程“零接触”。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流畅、快速高效、秩序井然,三起案件的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均高效进行。其中盛某某诈骗案由王学超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本次“特殊”的庭审方式实现了疫情防控工作与检察本职工作两不误,全力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同时提高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蓟州概况
影像资料
图片资料
人民检察院性质职权、职责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总体情况
院级领导
组织机构
公示公告
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查询
12309中国检察网
调查研究
扫黑除恶
天津检察服务民营企业通道
检务指南
案件通知公告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律师预约平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人民日报
检察日报

版权所有: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南环路33号 电话:022-6035903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