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控告申诉检察部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停止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二条的通知》及民行厅和控告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停止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二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信访受理审核,深入做好民事监督案件受理工作。一方面,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努力畅通申诉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申请监督的权利。另一方面,正确理解和适用通知精神,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坚持两审终审、再审前置等基本诉讼制度和检察监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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