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警示教育
[预防科]深入尤古庄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时间:2016-02-26  作者:预防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强尤古庄镇新当选的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日前,预防干警结合我县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为尤古庄镇村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讲课中,预防干警理论联系实践,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讲述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及履行职责的形式;二是解析了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7种情形,以及与一般犯罪的区别;三是结合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例,讲解了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渎职犯罪等常见的职务犯罪的认定及其处罚规定;四是通过展示大量的典型案例及详实数据,总结了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与趋势,剖析了其原因;五是从制度规范、文化建设、惩治力度等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建议。

  参加培训班的村干部纷纷表示,通过这堂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让他们更加认识到在内心筑起一道拒腐防变思想线的重要性,以后要继续加强对法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廉政意识,以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

蓟州概况
影像资料
图片资料
人民检察院性质职权、职责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总体情况
院级领导
组织机构
公示公告
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查询
12309中国检察网
调查研究
扫黑除恶
天津检察服务民营企业通道
检务指南
案件通知公告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律师预约平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人民日报
检察日报

版权所有: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南环路33号 电话:022-6035903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