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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 | 让检察温度看得见
时间:2020-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4日,蓟州区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安蓟州分局,蓟州区法院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会。

  案件承办人,第二检察部朱兴旺介绍基本案情,分析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并说明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2010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孙某某在明知需履行法院判决给付张某某26万元工程款的情况下,仍将现有的95万元承包款打入个人账户,故意躲避法院执行。因二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蓟州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综合论证后,拟对李某某、孙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人员认真讨论并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10月14日,蓟州区检察院就一起在校学生聚众斗殴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安蓟州分局、蓟州区法院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受邀参加听证会。

  案件承办人,第二检察部金庆磊介绍基本案情,并说明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2020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怀疑同学王某某在其谈对象时搞破坏,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某、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提议教训王某某。待放学后,宋某某等人持镐把、橡胶棍对王某某进行殴打。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某头部、左上肢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因宋某某、张某某、李某某三人系蓟州区某中学在校学生,三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蓟州区检察院综合分析后,拟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人员认真讨论并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今年以来,蓟州区检察院已召开公开、不公开听证会11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加强刑事诉讼检察工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办案能力,让法律监督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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