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增强全院干警反恐意识,提高反恐活动应急处置能力,为开展好反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近日,我院根据反恐怖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了反恐防暴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模拟了两名境内人员通过网络受到境外恐怖组织洗脑,将我院选为目标,实施以纵火、刀棍砍杀为主的恐怖活动。“险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在沉着冷静应对突发状况的同时,马上启动反恐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院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准确判断突发状况性质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安排院反恐怖防范应急指挥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最终在处置工作组和物业安保人员的共同配合下,充分运用警棍、警用盾牌、防暴叉等防暴工具,在最短时间内制止了暴恐行为,并制伏了“恐怖分子”,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版权所有: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南环路33号 电话:022-60359035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