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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大美蓟州,侦查监督部在行动
时间:2018-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侦查监督部受理了一起因清明期间上坟烧纸引发的失火案件。经审查,2018年3月31日12时许,在蓟州区别山镇西山北头二村东大山上,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给其母上坟烧纸引发山火,造成该山场区域过火面积170亩、过火树木5877株的严重后果。

    因案情重大且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侦监部承办人在依法全面审查基础上及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本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组织公安蓟州分局案件承办人、辩护人及区林业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听证审查,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鉴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造成的直接损害后果较为严重,且事发地区山场的林地和生态环境恢复等间接损失无法估量,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以修复,为有效打击此类刑事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不遭破坏,最终,我院依法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针对审查逮捕工作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对防范山火工作重视不够、巡视巡察不到位等失职问题,依法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并得到整改回复,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履行对辖区生态环境的保护职责,起到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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