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安全稳定意识,提升机关安全稳定管理保障水平,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有效维护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的社会安全稳定环境,日前,蓟州区检察院召开全面安全稳定检查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副检察长汪海涛、纪检组长宾铁永及相关业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宾铁永组长传达了市委、区委关于做好近期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和市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会”精神,明确了我院开展全面安全稳定检查活动的具体部署和安全稳定检查小组的职责要求,重点强调要做好“窗口”部门的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要通过检查活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检查“不漏项”、问题“不反弹”。最后,汪海涛副检察长对开展全面安全稳定检查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维稳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作用,坚决防止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活动、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负起“护城河”之担当。二是,要切实保障检查活动“全覆盖”。采取部门自查与全院联查、日常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院办案安全、信访维稳、监所安全防范、机关保密、消防、水电、值班、考勤、卫生、车辆使用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各类硬件设施运转情况、存在隐患,促进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管理保障水平的有效提升。三是,要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思想。院党组从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安全稳定检查工作的整体部署,安全稳定检查小组要发挥自身职能,重点明确安全检查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安全稳定问题隐患进行及时研究和有效应对解决。四是,要切实履行安全稳定职责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本部门的安全稳定管理第一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全院干警要积极增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保障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的社会安全稳定良好环境。